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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晟之源”)拟向关联方汕头市汕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樟机械”)采购RPET、RPP、RPE功能性母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第1.1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江西晟之源本次购买设备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其定价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另外,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江西晟之源扩大生产规模,巩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购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塑料包装机械专用设备、食品化工机械专用设备、印刷机械专用设备、文具机械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汕樟机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盛先生的弟弟陈坤杰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
1、交易标的名称:RPET、RPP、RPE功能性母粒生产线、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汕头市金平区寨头工业区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晟之源拟向关联方汕樟机械采购设备,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以合同为准。江西晟之源将在相关关联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设备购置是基于江西晟之源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江西晟之源长期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交易符合江西晟之源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引起公司主营业务和商业模式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